(一)明确自身项目合法性,检查在建项目的审批手续、规划许可等是否齐全,确保建设合法合规,这是获取完整补偿的基础。
(二)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房屋建设资料、工程进度文件、采购合同等,证明项目的价值和因拆迁造成的损失,如工程停工的预期利益损失。
(三)在与征收方协商补偿时,参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合理提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要求,并争取因搬迁、临时安置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