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刑法没有“盗窃金融机构罪”,此类行为按盗窃罪论处,盗窃金融机构特定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盗窃金融机构罪”并不存在于刑法罪名体系中,涉及盗窃金融机构的行为以盗窃罪进行判定。这里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像储户存款、企业结算资金等,而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不在此列。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各地会结合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如果犯罪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若属于从犯,处罚相较于主犯会更轻。若遇到涉及盗窃金融机构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