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有同时构成自首和立功的情况,应积极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同时详细、准确地提供他人犯罪行为的线索或证据。
(二)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确保所提供的信息能顺利被查证属实,以保障自首和立功情节得到认定。
(三)保持良好的态度和表现,展现悔罪诚意,这在量刑考量中也会起到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