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签订出租商品房合同时,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以便在一方违约时按约定执行。
(二)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在发生违约情况后,收集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证据,如空置期租金损失、市场租金差价等,以此为基础确定违约金。
(三)当认为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调整,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一般会被认定为过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