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屋抵押给银行后又出售给个人,分不同情形处理,抵押权人同意转让且转让款提前偿债或提存时买卖有效;未经同意转让合同也非必然无效;未告知购房者抵押情况,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等,也可协商让出卖人提前偿债消灭抵押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后抵押权不受影响。当抵押权人(银行)同意转让且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此时房屋买卖行为有效,购房者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即使未经银行同意,转让合同也并非当然无效。若出卖人未告知购房者房屋已抵押,购房者有相应的权利保障,可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能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同时,购房者也可选择与出卖人、银行协商,让出卖人提前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实现房屋产权完整转移。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房屋买卖抵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