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时,若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近亲属病危或死亡等情况,应及时向拘留所提出请假出所申请;若患严重疾病需就医,可报告拘留所并申请暂离。
(二)刑事拘留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让家属或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需找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然后按法定程序申请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