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一般拘留到批捕时间规则。通常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逮捕,会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这样一般情况下从拘留到批捕最长14天。
(二)明确特殊情况的时间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时间能延长1至4日;若为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加上检察院的7日决定时间,此类情况从拘留到批捕最长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