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性质时,收集债务产生的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消费记录、经营合同等,确定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二)若有争议,可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债务承担方式,达成书面协议。
(三)若协商不成,可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债务承担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