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方面,若想让对方尽快知晓结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适用简易程序,如此能在三个月内出结果;若案件复杂只能适用普通程序,要做好较长时间等待的准备,一般六个月出结果,有特殊情况会延长。
(二)刑事案件方面,若犯罪情节简单、可能量刑较轻,推动适用速裁程序,对方能在十日或十五日知晓结果;若适用简易程序,对方一般在二十日内或一个半月内知晓;适用普通程序,一般两个月内宣判,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会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