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申请法院: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请。若被执行财产在异地,一审法院可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二)准备申请材料: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书要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
(三)递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受理后会审查材料,符合条件则启动执行程序,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保障申请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