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可以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无不当。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的前提是要求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时能够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是该生没能按时或者相应证书,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