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按揭房归属和债务承担分多种情形,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婚后购买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参照婚前一方付首付情形处理;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债务承担也依房屋归属相应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房屋虽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剩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购买的按揭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清贷款是共同债务,双方可协商房屋归属和债务分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参照婚前一方付首付处理;双方父母出资则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在处理离婚按揭房问题时情况较为复杂,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