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监外执行期满想申请假释,需确认自身刑罚执行情况。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要已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要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不受执行刑期限制。
(二)在服刑期间要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确有悔改表现,让相关部门认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三)确认自己不属于累犯,也不是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这类人不得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