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判断丈夫外债妻子是否承担的问题时,要先收集债务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此确定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否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二)若对债务性质存在争议,双方可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证据来判定债务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