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国家征用农民开垦的荒地,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多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为荒地通常属集体所有,但如果农民长期开垦使用且获村集体默认,可适当参与这部分补偿分配。
(2)安置补助费依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目的是安置因征地产生的多余劳动力。若农民得到安置,费用会支付给安置单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开垦荒地的农民在荒地上种植作物或建造简易设施等,这部分补偿应归农民。
(4)当涉及补偿分配问题时,农民可先与村集体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提醒:
农民参与补偿分配需保留长期使用荒地的证据。不同情况补偿分配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