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传唤信息。接到公安局传唤通知后,仔细确认传唤的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避免因信息误差导致无法按时到案。
(二)准时携带证件前往。按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携带好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文件,方便顺利接受讯问。
(三)如实陈述事实。在接受讯问时,要如实讲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不能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内容。
(四)寻求律师帮助。若对法律程序不了解,可以要求自己聘请的律师提供法律方面的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