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若存在有效价格证明,如购买物品的发票,可直接依据其认定被盗物品价值。这是最直观且简便的认定方式,能清晰展现物品的初始交易价格。
(2)当缺乏有效价格证明,或依据现有价格证明认定明显不合理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估价。专业估价机构凭借其专业能力和行业规范,能给出相对客观的价值评估。
(3)对于文物等特殊物品,必须由相应的文物鉴定部门等开展专业鉴定来明确价值。因为特殊物品的价值判定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普通方式难以准确衡量。
(4)若被盗物品已无法追缴原物,导致上述常规估价方法无法适用,则需综合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有效凭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来认定价值。
提醒:
涉及盗窃罪时,要妥善留存物品购买凭证等证据;无法提供时积极配合专业机构估价,确保被盗物品价值认定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