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侵权纠纷时,应先明确双方的交强险情况,让各自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对对方进行赔偿。
(二)计算交强险赔偿后不足的部分,双方按照50%的比例分担这部分赔偿责任,各自承担对方损失的50%,同时承担己方损失的50%。
(三)若涉及人身伤亡,同样先启动交强险赔偿程序,不足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担。
(四)检查一方是否有商业险,若有,可让商业险按合同约定对相应赔偿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