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能协商时,可灵活约定孩子跟随父母生活的时间段,如一周随父、一周随母,或根据寒暑假、节假日安排不同的陪伴时间。
(二)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可准备能证明自身经济状况良好、生活环境适宜、陪伴时间充足、教育背景有利等方面的证据。
(三)若孩子已满八周岁,父母可提前与孩子协商,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也可在法庭上让孩子表达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