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通过诉讼离婚,应收集能证明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的证据。若遭遇家暴,及时报警并保留报警记录,同时前往医院治疗获取诊断证明;若对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可收集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
(二)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可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准备好宣告失踪的相关法律文书。
(三)若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双方需分居满一年后,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在此期间要注意留存分居的证据,如租房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