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谋取正当利益行贿,首先应判断是否处于经济往来中。若不在此范畴,且主观上确实是谋取正当利益,一般不用担心构成行贿罪。
(二)若处于经济往来中,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避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数额较大财物,或者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三)日常行事中,若自身行为可能涉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要谨慎对待,避免因行贿行为被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有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