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置成本法,即在现有的技术和市场条件下,重新开发一个同样价值的商标所需的投入作为商标权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它需要把商标权主体的有关广告宣传费用、售前售后服务附加值、有关的公曾救济性捐赠等累加起来作为商标权的评估值。
二是收益现值法,即以特定商标在有效期内的预期收益作为商标权的评估值。
三是现行市价法,即“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效价格和将近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查,估算出评估商标价值的方法。
这三种方法,收益现值法是理论上较合的方法,因为商标权的资本化旨在发挥商标权的投资价值,看重的便是它所获得的收益,但在评估测算中,商标的使用期、商标在使用过程中的贴现率、商标权在特定期间的收益额均是较难确定的因素。重置成本法是实践中较易操作的一种评估方法,因为它以发生的商标权内在投入为评估基础,有关因素的数值较易确实并且可信度高。现行市价法以完善而又活跃的商标权市场为前提,就目前我国的商标权市场情况来看,操作起来不很方便,尤其“与评估的商标相同相似的商标”的选定可能会令商标权出资方与其他出资方争论不休。综上所述,现在使用较为广泛的是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