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妻子在婚外情期间为情人花费30万元,这涉及到婚姻财产保护和不当得利返还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这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妻子未经您同意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的行为可能构成对您财产权益的侵害。建议您先做好以下准备:
1. 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明款项确实存在且用于婚外情对象
2. 可以考虑先与妻子沟通,要求其说明款项去向
3.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这笔款项在法律上,您有权要求情人返还这笔钱款。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大额支出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时,情人取得这笔钱款缺乏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下一步建议您先固定证据,然后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带着具体证据材料来所里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