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帮信罪审查起诉阶段退赃,要尽可能做到全面、及时。主动联系司法机关,如实告知赃款去向和金额,积极配合完成退赃流程。
(二)退赃过程中要保留好所有相关凭证,这能证明退赃事实以及退赃的金额,防止后面出现争议。
(三)向司法机关明确表达自己退赃的诚恳态度,表明对自身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退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如实交代及悔罪态度,可参照此精神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