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正当理由未到庭,比如突发重病等,可申请延期。
(二)要是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担心影响公平审判,可依规申请。
(三)当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补充调查时,也能申请延期。
(四)属于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也可尝试申请。
申请时要在合适时间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把延期理由和预计时长写清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