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首先要杜绝转包行为,严格遵守建筑法规定,合法进行工程建设活动。
(二)在涉及欠付工程款纠纷时,若被实际施工人起诉,应积极准备证据,应对诉讼,配合法院查明发包人是否存在欠付情况。
(三)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要加强对转包或分包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避免因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自己的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