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商品房买卖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这几种常见情况下可撤销,且不同情形有相应的撤销权行使期限。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重大误解是购房者对房屋重要事项认识错误而订立合同,如面积、户型认知有误,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若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相诱使购房者签约,购房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撤销;一方以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合同,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合同订立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在商品房买卖中,若遇到上述情况,当事人需及时了解自身权益并按规定期限行使撤销权。如果您在商品房买卖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