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于上诉期
若认为抚养权判决不合理且在上诉期,要尽快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收集自己经济状况良好的证据,比如工资流水、房产证明等,以此表明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生活环境。同时,留意前夫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像有不良嗜好、经常打骂孩子等,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
(二)判决已生效
先尝试和前夫友好协商变更抚养权,沟通时说明变更对孩子成长的好处。若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积极举证前夫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孩子等法定情形,比如孩子身上有不明伤痕、前夫长期不管孩子生活学习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