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企业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财产,先拿全部财产去偿还债务。这能发挥合伙企业财产的作用,保障正常的经营和债务偿还。
(二)要是合伙企业财产不够还到期债务,普通合伙人就得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普通合伙人的个人全部财产都可能用来偿债,债权人能找任何一个普通合伙人要全部欠款。
(三)有限合伙人因为不参与合伙事务,风险相对小,只在自己当初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企业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