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在女方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离婚,若法院未受理,男方应尊重法律规定,等待该特殊期限结束后再考虑是否继续提出离婚诉求。
(二)若法院受理且女方要求赔偿,男方若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应积极与女方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达成一致。若不存在法定过错,可向法院说明情况,维护自身权益。
(三)女方若要求赔偿,需收集男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相关证据,如重婚的婚姻登记资料、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