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方面,女方应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凭证,以在分割时争取更多份额。
(二)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时,对于物质损害赔偿,要保留好因调查男方出轨产生的合理费用票据;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可准备能证明自身精神受伤害的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三)关于子女抚养,女方可在协议抚养费时,考虑自身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提出合理要求,若协议不成等待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