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开发商积极协商,明确付款时间和方式并签订补充协议,同时保留好协商记录当作证据。
(二)若协商不成,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利用仲裁一裁终局、高效的特点解决问题。
(三)合同未约定仲裁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准备好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证据,证明工程完成且质量合格,让开发商承担付款义务。并且在诉讼中可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开发商转移财产。
(四)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权,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