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配合警方,把掌握的肇事者特征、车辆信息等事故线索告知警方,助力警方快速抓捕逃逸者。
(二)申请伤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定伤残等级,为后续索赔明确赔偿数额。
(三)若逃逸者被抓,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若逃逸者未查获,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费用。
(五)关注刑事诉讼进程,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