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的解除执行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决定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解除决定,如案件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等情形。
2.决定机关要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与通知书,并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确保执行有明确依据。
3.公安机关在收到相关文书后,必须立即执行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及时将执行情况反馈给决定机关,以保证信息畅通。
4.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执行机关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及时退还保证金,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保障程序顺利进行,决定机关应准确判断解除情形,确保文书及时准确送达;公安机关应提升执行效率与反馈的及时性;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对整个解除执行过程进行监督,避免出现拖延或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