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的情况是相同的,“户”在承包地就还是你家的。
一旦“户”没了,也就是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承包地将由村集体收回,对于户口不在村集体内的子女,有权继承承包权益,如已收获的粮食、未收割的农作物等。
所以,想攥紧你家承包地的关键,在于村集体中你家这一“户”是否还有人在。
?如果想“非转农”怎么办?
“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
①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②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③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④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⑤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
⑥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⑦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如果计划迁入地的村委会是已挂牌的“村改居”的村委会,或者是计划中的“村改居”的村委会,从规定上来看,户口是无法迁回了。
所需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因为户口迁回农村,就会占用其他村民的生活资源,所以说一定要得到大多数村民的同意);
②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③《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必须包括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一定要在有效期内);
④大中专生、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⑤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⑥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⑦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