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以分居满二年为由离婚,要收集能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聊天记录等,以满足法律规定条件。
(二)若没有分居两年的情况,可收集其他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像重婚的相关证人证言、家暴的报警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虐待遗弃的社区证明等。
(三)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