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别人,或者用别的办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要是还有殴打、侮辱情节,那就得从重处罚。
要是情节比较轻,按照《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要是犯罪情节很轻,还能免除处罚。另外,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是自愿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承认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还愿意接受处罚,就能依法从宽处理。综合这些情况来看,情节轻微的非法拘禁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处罚,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刑罚幅度内,从轻、减轻判处拘役、管制,甚至有可能适用缓刑等较轻的刑罚方式。总之,法律会根据具体情节来公平地判定处罚,既维护法律威严,也给犯错者合理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