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以争取公正判决。
(二)若嫌疑人认为自身严重疾病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可通过律师或家属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准备好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文件。
(三)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配合监督,定期复查病情。若疾病痊愈或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应做好收监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