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收到法院送达的一审诉讼相关材料后,仔细审查对方的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期间,若已过,应尽快准备诉讼时效抗辩的相关材料。
(二)在一审的答辩期内,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法院明确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三)如果在一审中发现可能有新证据能证明对方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要及时收集整理,在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二审也可提出抗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