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盘查的是24-48小时。刑事传唤是12小时。 但是没有证据 也能继续扣留 就是拘留了 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这几条都是可以拘留的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批捕还可以在拘留2个月,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是1个月,检察院认为证据不扎实,还可以退回补充侦查2次,每次退回公安上还可以继续侦查1个月,这样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到检察院起诉到法院还可以拘留4个月。 所以移送检察院后公安上最多拘留30日,报到检察院后最多还可以拘留6个月。 现实中办案中 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直接拘留了 因为没有一定的证据 一般是不会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一旦成为发罪嫌疑人 说明掌握一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