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是很多大型公司常用的采购方式,这种方式是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要求进行平等竞争,按照限定流程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事项的中标人的做法经过。具体经过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授标、签订合同等招标人就是指有需求的采购方,投标人就是服务的卖方。
1、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等形式,招请具有法定要求和具有承建本领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
2、投标:投标是指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限定填写投标文件,按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限定的时间送达招标单位。
3、开标:开标是指到了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为止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组织)依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限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有投标人和监督组织代表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公开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主要内容的经过。
4、评标:评标是指招标人依法重组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限定的评标准则和方法,对投标方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提议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1-3名中标候选人。
5、中标:中标是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议的书面评标报告,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的经过。
6、授标:授标是指招标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接受其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
7、订立合同:签订合同是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之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就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书。至此就完成了招标投标的全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