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债务性质,判断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以此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女方收集证据,包括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借条、消费凭证等,若有债权人出庭作证更好。
(三)当双方无法协商,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事实认定债务性质和承担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