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适用假释,要先确认自己不属于累犯以及不是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人。
(二)满足对象条件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要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受该刑期限制。
(三)在刑罚执行期间,要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悔改表现,让司法机关认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配合司法机关对自己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