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合法有效婚内财产协议的,严格按照协议对婚姻期间财产进行分配。
(二)没有协议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在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可适当多分财产。
(三)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