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通常母亲获得抚养权,若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父亲可争取。此时父亲需收集母亲不宜抚养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可先协商抚养权,协商不成法院判决。双方可从自身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行等方面准备证据,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父母应尊重孩子意愿,可让孩子表达想跟随哪一方生活。
(四)若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等优先考虑情形,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手术证明等。
(五)双方也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签订轮流抚养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