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个人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既遂,应根据情节轻重积极应对。情节较轻的,可争取从轻处罚,比如主动自首、坦白犯罪事实、积极退赃等。
(二)当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时,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辩护,律师可从案件证据、情节认定等方面寻找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点进行辩护。
(三)单位犯此罪,单位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及时缴纳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