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程序中受案、立案、拘留、逮捕的确存在先后顺序。受案是司法机关接收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的环节,是整个司法程序的开端。立案则是在司法机关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身管辖范围时进行,标志着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
立案后,若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且符合拘留条件,公安机关可实施先行拘留,这是具有紧急性的强制措施。最后,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为确保司法程序规范有序,1.司法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流程进行受案和立案审查,防止随意性。2.执行拘留和逮捕措施时,要准确把握适用条件,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3.加强各环节的监督和制约,避免权力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