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想争取不起诉,需判断是否满足特定条件。若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事实且有重大立功或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可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若获核准,公安机关可撤销案件,检察院可不起诉。
(二)若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向检察院说明情况,争取获得酌定不起诉决定。
(三)若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即便有重大立功,虽可能无法不起诉,但在庭审时可向法院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