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正常情况下,家属无法直接探访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此时应委托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律师能了解案件情况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二)若犯罪嫌疑人存在患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等特殊情形,家属可尝试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经办案机关同意并获公安机关批准,有机会进行短暂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