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没有预售证签订的售楼合同,若起诉前开发商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合同无效;若起诉前取得则合同可认定有效。
法律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就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应认定无效。不过要是在起诉前开发商拿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合同就能认定为有效。这意味着预售许可证是判断合同效力的关键因素。购房者在签约时查看预售许可证十分必要,若发现没有,要求开发商出示是合理的自我保护措施。若已签合同才发现无预售证,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且符合条件时,可通过诉讼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房款。若遇到相关复杂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